时间: 2025-05-01 15:09:32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15:09:32
公证:公证是指由具有法律资格的公证人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依法对法律行为、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、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。公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预防纠纷,维护法律秩序。
“公证”一词源自拉丁语“notarius”,意为记录员或秘书。在中世纪,公证人负责记录法律文件和官方文书。随着法律体系的发展,公证的职能逐渐专业化,成为现代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在许多国家和地区,公证是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涉及到财产转移、遗嘱执行、合同签订等重要法律行为。公证的存在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。
公证往往与正式、权威和信任联系在一起。它代表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,给人以安全感和信赖感。
在日常生活中,公证可能涉及到房产买卖、遗嘱制定等重要事务。例如,在购买房产时,公证合同可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双方的权益。
在诗歌中,可以将公证比喻为“法律的守护者”,确保每一笔交易都如同经过精密的校准,不容一丝偏差。
公证可能让人联想到庄严的法庭、严肃的公证人以及整齐排列的法律文书。视觉上,它可能与正式的服装、严谨的仪式相关;听觉上,可能与正式的宣读、法律术语的运用相关。
在不同文化中,公证的概念和实践可能有所不同。例如,在一些国家,公证人的角色可能更加广泛,涉及更多的法律服务;而在其他国家,公证可能更加专业化,仅限于特定的法律行为。
公证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,不仅确保了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,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。在学习语言和法律知识时,理解和掌握公证的概念和应用是非常重要的。
1.
【公】
(会意。小篆字形,上面是“八”,表示相背,下面是“厶”(“私”的本字)。合起来表示“与私相背”,即“公正无私”的意思。本义:公正,无私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公,平分也。 、 《韩非子·五蠹》-背厶谓之公,或说,分其厶以与人为公。 、 《春秋·元命苞》-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。 、 《贾子·道术》-兼覆无私谓之公。 、 、 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-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,谗谄之蔽明也,邪曲之害公也,方正之不容也。
【组词】
公气、 公素、 公洁、 公慎、 公诚
2.
【证】
谏正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证,谏也。从言,正声。 、 《战国策·齐策》。高诱注:“证,谏也。”-士尉以证靖郭君,靖郭君不听。
【组词】
证谏
病症。 同: 症
【引证】
清·黄宗羲《子刘子行状》-然后先生之言,为思陵对证之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