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04:36:12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04:36:12
“人所共知”是一个汉语成语,字面意思是“大家都知道的”,用来形容某个事实、信息或情况是普遍知晓的,无需特别说明或解释。
“人所共知”这个成语的词源较为古老,其结构和意义在古代汉语中就已经形成,并在现代汉语中继续使用,没有发生显著的变化。
在**文化中,这个词汇常用于强调共识和普遍性,反映了集体主义文化中对共识和共同认知的重视。
这个词汇给人以权威和共识的感觉,使用时往往带有一定的正式和权威性,能够增强论述的可信度。
在日常生活中,我可能会在讨论公共政策或社会现象时使用这个词汇,以强调某个观点的普遍接受性。
在诗歌中,可以这样使用:“人所共知的花开,却有谁知其背后的辛酸。”
结合图片,可以想象一幅展示大众共识的画面,如一群人围坐讨论,表情一致,表示对某个事实的共同认知。
在英语中,类似的表达可能是“common knowledge”或“widely known”,虽然表达方式不同,但传达的意义相似。
“人所共知”这个词汇在强调共识和普遍性方面非常有用,能够增强论述的权威性和可信度。在学*语言和表达时,掌握这样的词汇有助于更准确和有效地传达信息。
百于古今之变,利害之实,人所共知而易见者,亦复乖戾如此。
~的事,你还敢狡辩吗?
1.
【人】
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侧面站立的人形。“人”是汉字部首之一。本义:能制造工具改造自然并使用语言的高等动物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人,天地之性最贵者也。此籀文象臂胫之形。 、 《礼记·礼运》-故人者,天地之德,阴阳之交,鬼神之会,五行之秀气也。故人者,天地之心也,五行之端也,食味,别声,被色,而生者也。 、 《列子·黄帝》-有七尺之骸、手足之异,戴发含齿,倚而食者,谓之人。 、 清·洪亮吉《治平篇》-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。
【组词】
人王、 人满、 人寰、 人欲、 人人言、 人色、 人头号令、 人淘里
2.
【所】
(形声。从斤,户声。斤,斧子。(hǔ)本义:伐木声)。
“所”假借为“处”。处所;地方。
【引证】
《诗·商颂·殷武》-有截其所。 、 《荀子·王霸》-不可不为择所而后错之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达郁》-必于无人之所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谨听》-僻远悠闲之所。 、 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-不如早为之所。 、 唐·柳宗元《童区寄传》-持童抵主人所,愈束缚牢甚。 、 《聊斋志异·促织》-成反复自念,得无教我猎虫所耶? 、 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-汝生于浙而葬于斯,离吾乡七百余里矣,当时虽觭梦幻想,宁知此为归骨所耶?
【组词】
哨所;寓所;诊所;交易所;看守所;托儿所;招待所; 收容所;诊疗所;观察所;指挥所;各得其所
3.
【共】
(会意。从廿。本义:同)。
共享,共用或共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共,同也。 、 《书·盘庚》-惟喜康共。 、 《礼记·内则》。注:“犹皆也。”-共帅时。 、 《庄子·庚桑楚》。崔注:“壹也。”-共其德也。 、 《列子·说符》。注:“同也。”-臣有所与与。 、 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-仁义者,与天下共其所有而同其利者也。 、 《论语·公冶长》-愿车马,衣轻裘,与朋友共,敝之而无憾。
【组词】
共名、 共少、 共主、 共害
4.
【知】
(会意。小篆字形,从口矢。段玉裁:“识敏,故出于口者疾如矢也。”意思是:认识、知道的事物,可以脱口而出。本义:知道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玉篇》-知,识也。 、 唐·韩愈《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》-知汝远来应有意。 、 《庄子·外物》-心徹为知。 、 《史记·留侯世家》-留侯曰:“陛下不知乎?此谋反耳。 、 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-不知何氏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