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2 08:56:14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2 08:56:14
词汇“判死”是一个汉语词汇,主要用于法律和司法领域,其字面意思和基本含义是判定某人死刑。这个词汇涉及到对一个人生命的最终判决,因此在法律语境中具有极其严肃和重要的意义。
“判死”这个词汇的词源较为直接,由“判”(判定、判决)和“死”(死亡)两个字组成。在历史上,死刑作为一种刑罚形式存在已久,因此这个词汇在法律语言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。
在**文化中,死刑被视为对极其严重罪行的终极惩罚,反映了社会对正义和秩序的追求。然而,随着人权观念的普及,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废除或限制死刑的使用。
这个词汇通常带有一种沉重和严肃的情感,因为它涉及到生命的终结。在个人层面,这个词汇可能引发对正义、人权和道德的深刻思考。
在日常生活中,这个词汇可能不太常用,除非是在法律专业学或工作中。例如,法律学生在学刑法时会频繁接触到这个词汇。
在诗歌或故事中,可以将“判死”作为一个象征性的词汇,用来表达命运的无常或正义的严酷。
结合图片,可以想象一个法庭的场景,法官宣读判决书,周围是严肃的律师和旁听者。音乐方面,可能会联想到庄重而沉重的交响乐。
在不同文化中,死刑的名称和使用情况各不相同。例如,在美国,死刑被称为“capital punishment”,而在一些欧洲国家,死刑已经被废除。
“判死”这个词汇在法律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,它不仅代表了法律的权威,也反映了社会对正义和秩序的追求。在学*法律或讨论相关话题时,理解和正确使用这个词汇是非常重要的。
1.
【判】
(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:分,分开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判,分也。 、 《诗·周颂·访落》-继犹判涣。 、 《左传·庄公三年》-纪于是乎判。 、 《国语·周语中》-若七德离判,民乃携贰。 、 柳宗元《封建论》-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。
【组词】
判割、 判妻、 判散、 判礼、 判迹、 判裂
2.
【死】
(会意。小篆字形。右边是人,左边是“歺”(è),残骨,指人的形体与魂魄分离。本义:生命终止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死,民之卒事也。 、 《列子·天瑞》-死者,人之终也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-庶人曰死。 、 《礼记·檀弓》-沁人曰死。 、 《左传·哀公十六年》-民知不死,其亦夫有奋心。 、 、 宋·文天祥《指南录·后序》-予之及于死者不知其几矣! 、 清·黄宗羲《柳敬亭传》-亡何国变,宁南死。
【组词】
死生、 死过、 死限、 死却、 死不残、 死去还魂、 死费尽残、 死数里算帐、 死耗、 死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