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1 04:13:14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04:13:14
刑械:指用于刑罚或审讯的工具或器械,通常与司法、法律执行相关。这些器械可能包括枷锁、镣铐、鞭子、刑架等,用于限制或惩罚犯人。
刑械的词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语,其中“刑”指刑罚,“械”指器械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个词在现代汉语中仍然保留其基本含义,但在使用频率上有所减少,更多出现在历史或学术语境中。
在**传统文化中,刑械与儒家思想中的“仁政”相对立,常被视为暴政的象征。在现代社会,刑械的使用已被大部分国家废除,取而代之的是更为人道和法律化的刑罚方式。
提到刑械,人们往往会联想到痛苦、恐惧和压迫。这种词汇往往带有强烈的负面情感色彩,反映了人类历史上司法制度的残酷一面。
在个人经历中,刑械可能更多出现在历史学*或法律研究中,作为了解古代司法制度的一个窗口。
在诗歌中,刑械可以被用来象征压迫和束缚:
铁链缠绕的岁月, 刑械下的沉默, 历史的沉重, 在每一声叹息中回响。
在不同文化中,刑械的概念和使用方式有所不同。例如,欧洲中世纪的刑具与古代**的刑具有所区别,反映了不同地区的法律和文化背景。
刑械作为一个词汇,不仅承载了历史和法律的信息,也反映了人类社会对正义和刑罚的思考。在现代社会,虽然刑械的使用已大大减少,但这个词仍然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,对于理解过去的司法制度和推动现代法律的人道化具有重要意义。
1.
【刑】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易·蒙》。注:“兑折为刑。”-利用刑人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顺说》。注:“杀也。”-刑人之父子也。 、 《韩非子·二柄》-杀戮之谓刑。 、 《易·本命》-阴为刑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音律》。注:“杀也。”-阴将始刑。 、 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-刑人如恐不胜。 、 南朝梁·丘迟《与陈伯之书》-刑马作誓。 、 《史记》-膑至,庞涓恐其贤于己,疾之,则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。
【组词】
刑牛、 刑牲、 刑马
惩罚。
【引证】
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-刑其长吏。 、 明·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-五人之当刑。 、 清·方苞《狱中杂记》-彼于刑者。 、 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-从而刑之。
【组词】
刑吏、 刑民、 刑臣
2.
【械】
(形声。从木,戒声。本义:脚镣手铐一类的刑具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械,桎梏也。 、 《通俗文》-拘罪人曰桁械。谓穿木加足曰械,大械曰桁。 、 《后汉书·吴传》注-在手曰械。 、 《汉书·娄敬传》-械系敬广武。 、 清·方苞《狱中杂记》-三缢加别械。 、 、 清·方苞《左忠毅公逸事》-地上刑械。
【组词】
械送、 械索、 械节、 械解、 械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