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23 22:50:17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23 22:50:17
亦作"蹝弃"; 《孟子.尽心上》"舜视弃天下,犹弃敝蹝也。"赵岐注"蹝,草鞋也;敝,喻不惜。"后因以"蹝弃"喻毫不足惜地加以抛弃。
1. 【躧】 鞋(a.舞鞋;b.无后跟的小鞋;c.草鞋)。 趿拉着:“胜之~履起迎。”。
2.
【弃】
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,三点表示羊水,头向上表示逆产。中间是只簸箕 ,下面是两只手。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。小篆写法大同小异。本义:扔掉;抛弃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段注:“弃者,不孝子人所弃也。”-弃,捐也。 、 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-天之弃商也久矣。 、 王粲《七哀》-抛子弃草间。 、 苏洵《六国论》-举以予人,如弃草芥。 、 清·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-敌弃炮仓皇遁。 、 清·袁枚《黄生借书说》-子孙弃者。 、 清·周容《芋老人传》-弃其妇。 、 《广东军务记》-弃甲投戈。 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