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13 17:04:42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13 17:04:42
使用刑罚。
1.
【设】
(会意。从言,从殳。本义:摆设;陈列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設,施陈也。 、 《诗·小雅·彤弓》-钟鼓既设。 、 《礼记·月令》。注:“陈也。”-整设于门外。 、 《礼记·经解》-规矩陈设。 、 《战国策·秦策》-张乐设饮。 、 《聊斋志异·促织》-入其舍,则密室垂帘,帘外设香几。 、 《淮南子·本经》-设树险阻。 、 晋·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-设酒杀鸡作食。
【组词】
陈设、 设醮修禳、 设蓍、 设弧、 设帨、 设奠、 设醴
2.
【刑】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易·蒙》。注:“兑折为刑。”-利用刑人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顺说》。注:“杀也。”-刑人之父子也。 、 《韩非子·二柄》-杀戮之谓刑。 、 《易·本命》-阴为刑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音律》。注:“杀也。”-阴将始刑。 、 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-刑人如恐不胜。 、 南朝梁·丘迟《与陈伯之书》-刑马作誓。 、 《史记》-膑至,庞涓恐其贤于己,疾之,则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。
【组词】
刑牛、 刑牲、 刑马
惩罚。
【引证】
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-刑其长吏。 、 明·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-五人之当刑。 、 清·方苞《狱中杂记》-彼于刑者。 、 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-从而刑之。
【组词】
刑吏、 刑民、 刑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