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22:06:16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22:06:16
浅陋背理。倍,通"背"。
1.
【鄙】
(形声。从邑,啚(bǐ)声。本义:五百家(周代户口单位)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鄙,五酂为鄙。 、 《周礼·遂人》-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,四里为酂,五酂为鄙,五鄙为县,五县为遂。 、 《周礼·宰夫》。注:“五百家为鄙。”-县都之治。 、 《周礼·太宰》。注:“都之所居曰鄙。都鄙距国五百里,为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。”-以八卿治都鄙。 、 《吕氏春秋》。高诱注:“鄙,五百家也。”-命司徒,循行县鄙。
2.
【倍】
(形声。从人,(tǒu)声。本义:通“背”。反;背向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倍,反也。 、 《周髀算经下》-倍正南方。 、 《史记·淮阴侯传》-兵法右倍山陵,前左水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