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1 13:55:57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13:55:57
粗俗;浅陋:文辞~,不登大雅之堂。
1.
【鄙】
(形声。从邑,啚(bǐ)声。本义:五百家(周代户口单位)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鄙,五酂为鄙。 、 《周礼·遂人》-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,四里为酂,五酂为鄙,五鄙为县,五县为遂。 、 《周礼·宰夫》。注:“五百家为鄙。”-县都之治。 、 《周礼·太宰》。注:“都之所居曰鄙。都鄙距国五百里,为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。”-以八卿治都鄙。 、 《吕氏春秋》。高诱注:“鄙,五百家也。”-命司徒,循行县鄙。
2.
【俚】
(形声。从人,里声。本义:聊赖)。
同本义,赖以生活或依靠的事物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按,聊者,赖也。-俚,聊也。 、 《汉书·李布栾布田叔传》-夫婢妾贱人,感概而自杀,非能勇也,其画无俚之至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