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1 17:18:19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17:18:19
供词:指在法律程序中,当事人或证人向法庭提供的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或证言。
供词一词源于古代汉语,最初指的是向神明或权威提供的陈述。随着法律体系的发展,其含义逐渐固定为法律程序中的陈述。
在许多文化中,供词被视为法律正义的关键,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真相和公正。在一些社会中,供词的真实性甚至被赋予了**或道德上的重要性。
供词一词往往带有一种正式和严肃的情感色彩,与法律、正义和真相紧密相关。它可能引发对公正和诚信的思考。
在个人经历中,供词可能与法律教育或参与法律程序的经历相关。例如,作为证人出庭提供供词,体验法庭的严肃氛围。
在诗歌中,可以将供词比喻为“真相的钥匙”,开启正义的大门。
供词可能联想到法庭的场景,法官的锤声,证人的紧张表情,以及律师的交叉询问。
在不同语言中,如英语中的“testimony”或法语中的“témoignage”,虽然具体用法和细微差别有所不同,但都指代法律程序中的陈述。
供词作为法律术语,是理解和参与法律程序的重要词汇。它不仅在法律领域有重要意义,也在文学和日常语言中扮演角色。了解和正确使用这一词汇,对于维护法律正义和促进语言表达的准确性至关重要。
1.
【供】
(形声。从人,共声。本义:摆设;陈设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供,设也。 、 《后汉书·班彪传》-供帐。 、 《明史·海瑞传》-曩胡公按部,令所过毋供张。 、 《明史·海瑞传》-士大夫出其境率不得供顿,由是怨颇兴。
【组词】
供帐、 供顿、 供馔、 供享、 供佛
2.
【词】
(形声。从言,司声。本义:言词。按,“辞”、“词”在“言词”这个意义上是同义词。但在较古的时代,一般只说“辞”,不说“词”。汉代以后逐渐以“词”代“辞”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词,意内而言外也。 、 《世说新语·轻诋》-词色甚强。 、 杜甫《石壕吏》-听妇前致词:三男邺城戍。 、 宗臣《报刘一丈书》-门者故不入,则甘言媚词,作妇人状,袖金以私之。
【组词】
名词;动词;形容词;词色、 词锋、 词不达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