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18:21:09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18:21:09
判司:
古道判司堂,公正心如镜。
百姓诉冤情,判官笔下明。
1.
【判】
(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:分,分开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判,分也。 、 《诗·周颂·访落》-继犹判涣。 、 《左传·庄公三年》-纪于是乎判。 、 《国语·周语中》-若七德离判,民乃携贰。 、 柳宗元《封建论》-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。
【组词】
判割、 判妻、 判散、 判礼、 判迹、 判裂
2.
【司】
(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表示一个人用口发布命令,有统治、管理义。从反后,意思说,与帝王“后”相对为“司”,即有司。本义:职掌,主管)。
同本义(含负责掌握、处理之意)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司,臣司事于外者。 、 《广雅》-司,臣也。 、 《小尔雅》。按,周官四十有一司,司者,理其事也。-司,主也。 、 《周礼·师氏》-司王朝。 、 《广雅》-司,主也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。疏:“凡言司者,总其领也。”-曰司徒。 、 《韩非子·三守》-至于守司囹圄,禁制刑罚,人臣擅之,此谓刑劫。 、 《韩非子·扬权》-使鸡司夜,令狸执鼠,皆用其能,上乃无事。 、 宋·苏轼《教战守》-役民之司盗者,授之以击刺之术。
【组词】
各司其事;司籍、 司掌、 司方、 司铎、 司衡、 司勋、 司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