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20:49:24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20:49:24
诛杀与赦免。
1.
【诛】
(形声。从言,朱声。本义:声讨、谴责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诛,讨也。 、 《白虎通》-诛,代。诛犹责也。 、 《周礼·太宰》-诛以驭其过。 、 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-诛求无厌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。注:“罚也。”-齿路马有诛。 、 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-得志于诸侯,而诛无理,曹其首也。 、 《论语·公冶长》-于予与何诛? 、 汉·桓宽《盐铁论·本议》-甚悖逆不轨,宜诛讨之日久矣。
【组词】
诛放、 诛远、 诛惩、 诛心
2.
【赦】
(形声。从攴(pū),赤声。本义:宽免罪过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段注:“赦与捨音义同。非专谓赦罪也。后捨行而赦废。赦专为赦罪矣。”-赦,置也。 、 《周礼·司刺》-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。 、 《公羊传·昭公十八年》-赦止者免止之罪辞也。 、 《书·伪允征》-先时者杀无赦。 、 《易·象卦》。疏:“谓放免。”-君子以赦过宥罪。 、 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-臣从其计,大王亦幸赦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