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1 01:54:29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01:54:29
1.辞工。
1. 【辞】 - (会意。本义:诉讼,打官司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。按,分争辩讼谓之辞。-辞,讼也。 、 《后汉书·周纡传》。注:“辞案犹今案牍也。”-善于辞案条教。 、 《书·吕刑》-皇帝请问下民,鳏寡有辞于苗。
2. 【活】 - (形声。从水,昏(kuò)声。本义:流水声。用本义时读(guō))。 - 生存。与“死”相对。 【引证】 《诗·邶风·击鼓》-不我活兮。 、 《书·太甲》-不可活。 、 《孟子》-民非水火不生活。 、 《楚辞·天问》-巫何活焉? 【组词】 鱼在水里才能活;这个孩子只活三个月;活到高龄而且精力充沛;活头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