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1 03:46:29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03:46:29
谓辞让奉养之酒; 犹辞官。
1.
【辞】
(会意。本义:诉讼,打官司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按,分争辩讼谓之辞。-辞,讼也。 、 《后汉书·周纡传》。注:“辞案犹今案牍也。”-善于辞案条教。 、 《书·吕刑》-皇帝请问下民,鳏寡有辞于苗。
2.
【爵】
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古代饮酒器。本义:古代酒器。青铜制)。
盛酒的礼器,形似雀,青铜制,有流、两柱、三足,用以温酒或盛酒,盛行于殷代和西周初期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爵,礼器也。象爵之形,中有鬯酒,又持之也。 、 《仪礼·特牲礼》-实二爵。 、 《仪礼·明堂位》-殷以斝,周以爵。 、 《诗·大雅·行苇》-洗爵奠斝。 、 《左传·庄公二十一年》-虢公请器,王与之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