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2 08:51:20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2 08:51:20
词汇“以致”是一个连词,用于连接两个句子或短语,表示前一个句子或短语的结果或后果。它通常用来强调某种原因导致的特定结果。
“以致”源自古代汉语,其字面意思是“以至于”,强调某种程度或结果。在现代汉语中,其用法和意义基本保持不变,但使用频率可能有所变化。
在中国文化中,“以致”常用于正式和书面语中,强调逻辑和因果关系。在社会交流中,它有助于清晰地表达复杂的情况和结果。
“以致”给人一种严肃和正式的感觉,常用于描述不利的或严重的后果,因此在情感上可能带有一定的负面色彩。
在撰写学术论文时,我经常使用“以致”来连接实验结果和结论,确保论述的逻辑性和严谨性。
在诗歌中,可以使用“以致”来表达一种深刻的因果关系,如:
春风拂过,花开满园,以致心湖泛起层层涟漪。
想象一幅画面:一场暴雨过后,城市街道积水严重,人们艰难前行。背景音乐可能是沉重的水声和人们的叹息声,这些都与“以致”带来的后果联想相符。
在英语中,“以致”可以对应为“so that”或“with the result that”,但这些表达在日常英语中使用较少,更多用于正式或学术写作。
“以致”是一个非常有用的连词,特别是在需要清晰表达因果关系的场合。它在学术和正式写作中尤为重要,有助于提升论述的逻辑性和说服力。在日常交流中,虽然使用频率较低,但了解其用法和意义对于提升语言表达能力仍然很有帮助。
1.
【以】
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象。金文字形,象人。本义:用)。
同本义。有一部分现已弱化成了介词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以,用也。 、 《小尔雅》-以,用也。 、 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六年》-凡师能左右之曰以。 、 《左传·定公十年》-封疆社稷是以。 、 蔡元培《图画》-纯以形式。 、 《论语》-如或知尔,则何以哉?
【组词】
以手代足、 以疏间亲、 以耳为目、 以指测河
2.
【致】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致,送诣也。 、 《易·象下传》-君子以致命遂志。 、 《诗·卫风·竹竿》-远莫致之。 、 《诗·卫风·聘礼》-卿致馆。 、 《仪礼·曾子问》-殷人既葬而致事。 、 《荀子·解蔽》-远方莫不致其珍。 、 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-令曰:“得李广必生致之。” 、 清·黄宗羲《柳敬亭传》-致敬亭于幕府。 、 清·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-致电上海。
【组词】
致聘
招引;招致。
【引证】
汉·贾谊《过秦论》-致天下之士。 、 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-致食客三千人。(致,招致,招徕。) 、 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-不可屈致。 、 《三国演义》-今宜厚待刘禅,以致孙休。 、 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-致孤危托落。(致,招致,造成。) 、 《明史》-致此疾困。
【组词】
导致、 致病;致残;致人、 致士、 致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