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6-25 09:25:16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6-25 09:25:16
民事纠纷是指个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活动中因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,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。它涉及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,如合同纠纷、侵权纠纷、婚姻家庭纠纷等。
“民事纠纷”一词源于法律术语,随着社会的发展,其应用范围逐渐扩大,涉及的领域也更加广泛。
在中国,民事纠纷的解决通常强调调解和和解,体现了传统文化中“和为贵”的理念。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,法律途径成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。
“民事纠纷”往往给人带来负面情感,如紧张、焦虑和不确定性。它也可能引发对公平正义的思考。
在日常生活中,民事纠纷可能涉及邻里之间的噪音问题、合同履行问题等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些问题,可以维护个人权益。
在诗歌中,可以将“民事纠纷”作为主题,探讨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和法律的边界。
在不同文化中,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和重视程度各不相同。例如,西方国家可能更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而东方国家可能更注重调解和和解。
“民事纠纷”是一个涉及广泛且复杂的词汇,它在法律、社会和文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。理解和运用这一词汇,有助于更好地处理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争议,促进社会和谐与法治建设。
1.
【民】
(指事。从古文之象。古文从母,取蕃育意。古代指黎民百姓,平民。与君、官对称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按,古文从母。取蕃育也,上下众多意,指事。-民,众萌也。从古文之象。 、 《广雅》。按,土著者曰民,外来者曰氓。-民,氓也。 、 《谷梁传·成公元年》-古者有四民,有士民,有商民,有农民,有工民。 、 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-夫民神之主也。 、 《左传·闵公元年》-无子曰兆民。诸侯曰万民。 、 《书·舜典》-黎民阻饥。 、 《书·盘庚上》-民不适有居。 、 《诗·小雅·何草不黄》-哀我征夫,独为匪民。 、 《论语·泰伯》-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 、 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-吾入关,秋毫不敢有所近,籍吏民,封府库,而待将军。 、 《孟子·尽心下》-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。
【组词】
民夫、 民户、 民居、 民服、 民宅、 民望、 民牧、 民情、 民役、 民利、 民命、 民和、 汉民;回民;藏民;民壮、 渔民;农民;牧民;民膏、 民经、 民熙物阜、 民害、 民力、 民脂、 民财、 民纪、 民祗
2.
【事】
(形声。从史,之省声。史,掌管文书记录。甲骨文中与“吏”同字。本义:官职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事,职也。 、 《韩非子·五蠹》-无功而受事,无爵而显荣。
【组词】
事宦
3.
【纠】
(形声。从糸(mì),表示与线丝有关,丩(jiū)声。本义:三股的绳子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按,俗字作糺。单股曰纫,两股曰纠,三股曰纠,亦曰徽。”-纠,绳三合也。 、 扬雄《解嘲》-徽以纠墨。
【组词】
纠纆
4.
【纷】
(形声。从糸(mì),分声。从“糸”,表示与线丝等有关。本义:马尾韬,扎束马尾的丝麻织物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段玉裁注:“韬,剑衣也。引申凡为衣之称。《释名》曰:‘纷,放也,防其放弛以拘之也。’”-纷,马尾韬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