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1 17:10:33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17:10:33
1.送亲属去当人质。
1. 【送】 - (会意。小篆字形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。-送,遣也。 、 《荀子·富国》。注:“致女也。”-送迎无礼。 【组词】 送嫁、 送娘、 送房、 送亲
2. 【任】 - (形声。从人,壬(rén)声。甲骨文字形。壬是任的初文。壬即担荷的担子的竖立形。本义:挑担;荷;肩负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郭璞《江赋》-悲灵均之任石。 、 《诗·大雅·生民》。注:“任,犹抱也。”-是任是负。 、 《国语·齐语》。注:“任,抱也。”-负任担荷。 、 《国语·齐语》。注;“犹抱也。”-负任儋荷。 、 《楚辞·悲回风》-任重石之何益。 【组词】 任石、 任车、 任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