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6-03 18:20:23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6-03 18:20:23
“僭赏滥刑”是一个汉语成语,由“僭赏”和“滥刑”两个词组成。其中,“僭赏”指的是超越权限或不恰当的奖赏,“滥刑”则是指过度或不公正的刑罚。结合起来,“僭赏滥刑”形容的是赏罚不当,超越了应有的界限,导致不公正和不合理的情况。
在文学作品中,“僭赏滥刑”常用来批判统治者或管理者的失职和不公。在口语中,这个词组可能不太常用,但在讨论法律、政治或社会正义的话题时,可能会被提及。在专业领域,如法律、政治学等,这个词组用于分析和批评制度或决策的不合理性。
“僭赏滥刑”这个成语源自**古代的典籍,反映了古代社会对于公正和法治的追求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个词组的意义和用法基本保持稳定,但在现代社会中,其应用范围可能更加广泛,涉及到更多的领域和话题。
在**传统文化中,“僭赏滥刑”与儒家思想中的“仁政”和“法治”理念相对立。它强调的是一个公正、合理的社会秩序,反对任何形式的权力滥用和不公。在现代社会,这个词组仍然被用来批判和反思不公正的社会现象。
“僭赏滥刑”这个词组带有一种强烈的批判和不满的情感。它让人联想到不公、腐败和权力滥用,引发对正义和公平的渴望和追求。
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可能不会直接使用“僭赏滥刑”这个词组,但在讨论社会问题、法律案件或政治**时,这个词组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批判工具,帮助我们表达对不公正现象的不满和抗议。
在诗歌中,可以这样使用:
在黑暗的宫廷里,僭赏滥刑如影随形,
百姓的哀嚎,是对不公的永恒控诉。
想象一幅画面:一个昏暗的法庭,法官面无表情地宣判,旁听席上的民众面露绝望。这样的场景与“僭赏滥刑”的含义相呼应,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和情感共鸣。
在其他语言和文化中,类似的表达可能包括“arbitrary rewards and punishments”(英语)或“récompenses et punitions arbitraires”(法语),都强调了赏罚的不合理性和随意性。
“僭赏滥刑”这个词组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公正和法治的重要性。在语言学*和表达中,它不仅是一个有力的批判工具,也是对理想社会秩序的追求和向往。通过理解和运用这个词组,我们可以更好地表达对不公正现象的批判,以及对正义和公平的追求。
善为国者,赏不僭而刑不滥。
1.
【僭】
虚伪。
【引证】
《左传·昭公八年》-僭而无征。 、 《诗·大雅·抑》-覆为我僭。
【组词】
僭乱、 僭词
过分。
【引证】
《诗·商颂·殷武》-不僭不滥,不敢怠遑。
【组词】
僭溢、 僭奢
2.
【赏】
(形声。从贝,尚声。本义:赏赐;奖给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赏,赐有功也。 、 《墨子经》-赏,上报下之功也。 、 《易·未济》-三年有赏于大邦。 、 《礼记·祭法》-尧能赏均刑法。 、 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-善人富谓之赏。 、 《周礼·载师》-赏田。 、 诸葛亮《出师表》-宜付有司论其刑赏。 、 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-未有封侯之赏。
【组词】
赏捞、 赏口、 赏田、 赏首、 赏设、 赏赣、 赏地
3.
【滥】
(形声。从水,监声。本义:浮起,浮现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滥,泛也。 、 《荀子·子道》-江出于岷山,其始出也,其源可以滥觞。 、 《尔雅·释水》-滥泉正出。 、 《列子·黄帝》-滥水之潘为渊。
4.
【刑】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易·蒙》。注:“兑折为刑。”-利用刑人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顺说》。注:“杀也。”-刑人之父子也。 、 《韩非子·二柄》-杀戮之谓刑。 、 《易·本命》-阴为刑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音律》。注:“杀也。”-阴将始刑。 、 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-刑人如恐不胜。 、 南朝梁·丘迟《与陈伯之书》-刑马作誓。 、 《史记》-膑至,庞涓恐其贤于己,疾之,则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。
【组词】
刑牛、 刑牲、 刑马
惩罚。
【引证】
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-刑其长吏。 、 明·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-五人之当刑。 、 清·方苞《狱中杂记》-彼于刑者。 、 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-从而刑之。
【组词】
刑吏、 刑民、 刑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