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13:54:26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13:54:26
诗的创作方法和规律。
1.
【诗】
(形声。从言,寺声。本义:诗歌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书·舜典》-诗言志,歌永言。 、 《说文》-诗,志也。 、 《国语·鲁语》-诗所以合意,歌所以咏诗也。 、 《周礼·大师》。毛诗序,在心为志,发言为诗。-教六师,曰风,曰赋,曰比,曰典,曰雅,曰颂。 、 晋·陶渊明《归去来兮辞》-临清流而赋诗。
【组词】
诗筒、 诗瓢、 诗友、 诗虎、 诗流、 诗案、 诗眼、 诗债、 诗传、 诗狱
2.
【法】
(会意。从“水”,表示法律、法度公平如水;从“廌”(zhì),即解廌,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,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。基本义:刑法;法律;法度)。
同基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灋,刑也。平之如水。从水,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,从去,会意。 、 《易·蒙》-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 、 《书·吕刑》-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 、 《盐铁论·诏圣》-法者,刑罚也。所以禁强暴也。 、 《管子·心术》-杀戮禁诛谓之法。 、 《大戴礼记》-礼者禁于将然之前,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。 、 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-失期,法当斩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察今》-故治国无法则乱,守法而弗度则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