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2 06:21:29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2 06:21:29
责罚以示警戒。
1.
【责】
欠别人的财物 同: 债
【引证】
《周礼·小宰》。司农注:“称责,谓贷子。”-听称责以傅别。 、 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-薄敛已责。 、 《管子·轻重乙》-使无券契之责。 、 《汉书·淮阳宪王钦传》。注:“假贷人财物未偿者。”-博言负责数百万。 、 《书·金滕》-是有丕子之责于天。 、 《左传·桓公十三年》-宋多责赂于郑。 、 《战国策·齐策》-谁习计会,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? 、 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-岁竟,此两家常折券弃责。
2.
【儆】
(形声。从人,敬声。本义:警戒,戒备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儆,戒也。 、 《后汉书·东平宪王苍传》注-儆,备也。 、 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-使府人库人各儆其事。 、 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-令司官、巷伯儆宫。
【组词】
儆悟、 儆守、 儆惧、 儆懔、 儆戢、 儆儆、 儆动、 儆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