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2 06:35:26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2 06:35:26
词汇“倍弃”在中文中并不常见,也没有明确的定义。根据字面组合,“倍”通常表示增加或翻倍,而“弃”表示放弃或抛弃。将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,可能会产生一种矛盾或冲突的意味,即在增加的同时进行放弃。然而,这种组合在标准汉语中并没有特定的含义或广泛的使用。
由于“倍弃”不是一个标准的词汇,它在不同语境下的使用非常有限,甚至可能不存在。因此,无法提供具体的语境分析、示例句子、同义词与反义词、词源与演变、文化与社会背景分析等内容。
鉴于“倍弃”不是一个常用词汇,它在跨文化比较中的对应词汇也不存在。同样,由于缺乏具体的使用和定义,也无法进行情感与联想、个人应用、创造性使用、视觉与听觉联想的探讨。
总结来说,“倍弃”不是一个在汉语中具有明确意义和广泛使用的词汇。在语言学习和表达中,我们通常会遇到和使用更为常见和明确的词汇来传达思想和情感。因此,对于这个词汇的理解和应用,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个不常见的组合,而不需要在日常语言使用中特别关注。
1.
【倍】
(形声。从人,(tǒu)声。本义:通“背”。反;背向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倍,反也。 、 《周髀算经下》-倍正南方。 、 《史记·淮阴侯传》-兵法右倍山陵,前左水泽。
2.
【弃】
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,三点表示羊水,头向上表示逆产。中间是只簸箕 ,下面是两只手。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。小篆写法大同小异。本义:扔掉;抛弃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段注:“弃者,不孝子人所弃也。”-弃,捐也。 、 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-天之弃商也久矣。 、 王粲《七哀》-抛子弃草间。 、 苏洵《六国论》-举以予人,如弃草芥。 、 清·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-敌弃炮仓皇遁。 、 清·袁枚《黄生借书说》-子孙弃者。 、 清·周容《芋老人传》-弃其妇。 、 《广东军务记》-弃甲投戈。 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