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16:02:05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16:02:05
先例:指在先前的**或案例中形成的法律、行为或决策的模式,可以作为后续类似情况处理的参考或依据。
先例一词源自拉丁语“praecedens”,意为“先行”。在法律术语中,先例的概念在中世纪的英国法律体系中得到发展,并成为普通法体系的核心原则之一。
在法律文化中,先例的重要性体现在对历史判决的尊重和对法律连续性的维护。在社会层面,先例也常被用来评价个人或组织的可预测性和可靠性。
先例一词常带有一种权威和传统的情感色彩,它暗示着一种经过时间检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。
在个人生活中,先例可以用来指导行为决策,例如,根据家庭或社区的传统先例来规划节日庆祝活动。
在诗歌中,先例可以用来比喻时间的连续性和历史的循环:
历史的长河中,先例如石, 激起涟漪,指引未来。
先例可以联想到古老的法庭,法官的锤声,以及卷宗的翻页声,这些都与法律和历史的沉重感相关。
在不同法律体系中,先例的概念有所不同。例如,在英美法系中,先例具有较强的约束力;而在大陆法系中,法律文本和立法更为重要。
先例是一个在法律、商业和日常生活中都极为重要的词汇,它不仅体现了历史的连续性,也指导着未来的决策。在语言学*和表达中,理解和运用先例的概念有助于提高逻辑性和说服力。
1.
【先】
(会意。据甲骨文,上面是“止”(脚),下面是“人”。意思是脚已走在人的前面。本义:前进,走在前面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先,前进也。 、 屈原《九歌·国殇》-旌蔽日兮敌若云,矢交坠兮士争先。 、 宋·司马光《资治通鉴》-恐为操所先。
【组词】
身先士卒;争先恐后;争先
2.
【例】
(形声。从人,列声。本义:比照) 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按,礼记服问:上附下附,列也。公别比例之义。古只作列,此字后出。-例,比也。 、 元·刘壎《隐居通议·欧阳公》-举此以例其余。
【组词】
溯古例今;以此例比
类;列。
【引证】
文天祥《指南录后序》-扬州城下进退不由,殆例送死。
【组词】
不在此例;例及、 例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