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17:42:16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17:42:16
诏命拜官授职。
1.
【诏】
(会意兼形声。从言从召,召亦声。“言”是言论,“召”是召唤。本义:告知,告诉)。
同本义 。先秦没有此字,秦汉才出现,多用于上告下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新附》-诏,告也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-负剑辟咡诏之,出入有诏于国。 、 蔡邕《独断》。注:“诏,诰也。有三品。”-上诏书者。 、 《穆天子传》-以诏后世。 、 《史记·绛侯周勃世家》-于是上乃使使持节诏将军。 、 清·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-集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而诏之曰。
【组词】
诏众、 诏赞
2.
【除】
(形声。从阜,余声。从“阜”,表示与地形地势的高低上下有关。本义:宫殿的台阶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按,阶级如山石之高下,故从阜。-除,殿阶也。 、 《汉书·王莽传》-自前殿南下椒除。 、 张衡《东京赋》-登自东除。 、 刘禹锡《陋室铭》-苔痕上除绿,草色入帘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