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04:38:40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04:38:40
朝廷封赠爵位﹑任命官吏的诏令。
1.
【赐】
(形声。从贝,易声。从“贝”,表示与钱财有关。本义:赏赐)。
给予;上给予下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赐,予也。 、 《正字通》-上予下曰赐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-长者赐,少者贱者不敢辞。 、 《乐府诗集·木兰诗》-策勋十二转,赏赐百千强。 、 刘向《列女传·赵将括母》-大王及宗室所赐币帛,尽以与军吏、士大夫。 、 《左传》-若从君惠而免之,三年将拜君赐。
【组词】
赐光、 赐环、 赐第、 赐田、 赐官
2.
【诰】
(形声。从言,告声。本义:告诉)。
同本义,上告下曰诰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段注:“以言告人,古用此字,今则用告字。以此诰为上告下之字。”-诰,告也。 、 《说文通训定声》-按,上告下之义,古用诰,秦复造诏安当之。 、 《书·太甲下》-伊尹申诰于王。 、 《易·姤》-后以施命诰四方。 、 《列子·杨朱》注-告上曰告,发下曰诰。 、 《书·序》-雅告奥义。 、 《荀子·大略》。注:“诰誓以言辞相诫约也。”-诰誓不及五帝。 、 《书·大诰》释文-至秦又造诏字以当之。
【组词】
诰命夫人、 诰授、 诰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