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2 06:42:52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2 06:42:52
用草席裹尸骨。
1.
【籍】
(形声。从竹,耤(jí)声。古书以竹制成,故从“竹”。本义:登记册,户口册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籍,簿书也。 、 《周礼·大司马》-乃以九畿之籍。 、 《周礼·小行人》。注:“名位尊卑之书。”-掌邦国宾客之体籍。 、 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-非礼也勿籍。 、 诸葛亮《论游户自实》-今荆州非少人也,而著籍者寡。 、 明·顾炎武《复庵记》-宫观之籍。
【组词】
籍口、 籍戎、 籍地、 削籍、 除籍
2.
【骸】
(形声。从骨,亥声。本义:胫骨,小腿骨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段玉裁注:“《骨空论》曰:‘膝解为骸关,侠膝之骨为连骸。’然则正谓胫骨为骸矣。”-骸,胫骨也。 、 《素问》-骸下为辅,辅上为腘。 、 《公羊传·宣公十五年》-析骸而炊之。 、 《齐民要术》-[相马]臂欲大而短,骸欲小而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