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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县邑的长官。
1. 【邑】 - 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。上为囗(wéi),表疆域,下为跪着的人形,表人口。合起来表城邑。“邑”是汉字的一个部首,变体为右耳旁。从“邑”的字多和地名、邦郡有关。本义:国)。 - 古代称侯国为邑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。段玉裁注:“《左传》凡称人曰大国,凡自称曰敞邑。古国邑通称。”朱骏声通训定声:“《书》‘西邑夏’、‘天邑商’、‘大邑周’,皆谓国。”-邑,国也。 、 《左传·僖公四年》-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。 【组词】 敝邑
2. 【主】 - 件,桩。 【引证】 《儒林外史》-放着这样一主大财不会发,岂不是如入宝山空手回。 - 灌入 同: 注 【引证】 《荀子》-主量必平,似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