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2 05:39:19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2 05:39:19
1.宋时将欠户的产业按高价没入官府折还欠钱谓之籍纳。
1. 【籍】 - (形声。从竹,耤(jí)声。古书以竹制成,故从“竹”。本义:登记册,户口册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-籍,簿书也。 、 《周礼·大司马》-乃以九畿之籍。 、 《周礼·小行人》。注:“名位尊卑之书。”-掌邦国宾客之体籍。 、 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-非礼也勿籍。 、 诸葛亮《论游户自实》-今荆州非少人也,而著籍者寡。 、 明·顾炎武《复庵记》-宫观之籍。 【组词】 籍口、 籍戎、 籍地、 削籍、 除籍
2. 【纳】 - (形声。从糸(mì),内声。本义:丝被水浸湿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-纳,丝湿纳纳也。 、 刘向《九叹·逢纷》-衣纳纳而掩露。 【组词】 纳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