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2 03:02:51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2 03:02:51
指自招罪过。同“自取罪戾”。
1.
【自】
(象形。小篆字形。象鼻形。“自”是汉字的一个部首。本义:鼻子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段玉裁注:“许谓自与鼻义同音同,而用自为鼻者绝少也。”-自,鼻也。
2.
【取】
(会意。从又,从耳。甲骨文字形。左边是耳朵,右边是手(又),合起来表示用手割耳朵。古代作战,以割取敌人尸体首级或左耳以计数献功。本义:割下左耳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取,捕取也。 、 《周礼》-大兽公之,小禽私之,获者取左耳。 、 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-且今之勍者,皆吾敌也,虽及胡者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? 、 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-取吴元济。
3.
【咎】
(会意。从人,从各。从“各”,表示相违背。违背人的心愿。本义:灾祸,灾殃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咎,灾也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侈乐》。注:“殃也。”-弃宝者必离其咎。 、 贾谊《吊屈原赋》-嗟苦先生,独离此咎。
【组词】
咎征、 咎有应得、 咎戒
4.
【戾】
(会意。从犬,从户。犬从关着的门中挤出,必曲其身。本义:弯曲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戾,曲也。从犬,出户下身曲戾也。 、 《吕氏春秋》-饮必小咽,端直无戾。
【组词】
戾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