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1 21:43:05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21:43:05
词汇“凡致”在现代汉语中并不常见,它不是一个标准的常用词汇。根据字面组合,“凡”通常表示“所有的”、“一般的”或“平凡的”,而“致”则有“导致”、“达到”或“致力于”的意思。将两者结合,“凡致”可能意味着“致力于平凡的事物”或“导致一般的结果”。
由于“凡致”不是一个常用词汇,它在不同语境下的使用非常有限。在文学作品中,它可能被用来形容一个人专注于日常的、不起眼的工作,强调平凡中的坚持和努力。
由于“凡致”不是一个常用词汇,其词源和历史演变不详。它可能是由两个常用汉字组合而成的新词,用于特定语境或文学创作。
在强调个人努力和坚持的文化背景下,“凡致”可能被用来赞扬那些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人。
“凡致”可能让人联想到坚持和勤奋,尽管面对的是平凡和普通的事物,但这种坚持本身就具有一种美感。
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可能会遇到那些在平凡岗位上凡致工作的人,他们的坚持和努力值得我们学习和尊重。
在诗歌中,可以使用“凡致”来表达对平凡生活中美好事物的赞美:
在日复一日的凡致中,
我发现了生活的诗篇。
结合图片,可以想象一个平凡的工人专注工作的场景,音乐可以选择轻柔的钢琴曲,营造出一种平静而专注的氛围。
由于“凡致”不是一个常用词汇,它在不同语言或文化中的对应词汇不明确。在其他文化中,可能会有类似的表达,强调在平凡中寻找价值和意义。
“凡致”作为一个词汇,虽然不常见,但它提醒我们在平凡中寻找价值,坚持和努力本身就是一种美德。在语言学习和表达中,了解和运用这样的词汇可以丰富我们的表达方式,增强语言的深度和多样性。
1.
【凡】
(象形。金文字形,象造器之模范形。①本义:铸造器物的模子。②引申义:凡是,表示概括)。
凡是,一切。
【引证】
《广雅》-凡,皆也。 、 《三苍》-凡,数之总名也。 、 《春秋繁露》-深察名号,凡者,独举其大事也。号凡而略,名目而详。 、 《书·微子》。郑注:“犹皆也。”-凡有辜罪。 、 《周礼·春官序》-凡内女之有爵者。 、 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-凡所应有。 、 明·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-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。 、 宋·沈括《梦溪笔谈》-凡永嘉山水,游历殆遍。
【组词】
凡有、 凡此
2.
【致】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致,送诣也。 、 《易·象下传》-君子以致命遂志。 、 《诗·卫风·竹竿》-远莫致之。 、 《诗·卫风·聘礼》-卿致馆。 、 《仪礼·曾子问》-殷人既葬而致事。 、 《荀子·解蔽》-远方莫不致其珍。 、 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-令曰:“得李广必生致之。” 、 清·黄宗羲《柳敬亭传》-致敬亭于幕府。 、 清·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-致电上海。
【组词】
致聘
招引;招致。
【引证】
汉·贾谊《过秦论》-致天下之士。 、 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-致食客三千人。(致,招致,招徕。) 、 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-不可屈致。 、 《三国演义》-今宜厚待刘禅,以致孙休。 、 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-致孤危托落。(致,招致,造成。) 、 《明史》-致此疾困。
【组词】
导致、 致病;致残;致人、 致士、 致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