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22:15:55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22:15:55
诏书。
1.
【诏】
(会意兼形声。从言从召,召亦声。“言”是言论,“召”是召唤。本义:告知,告诉)。
同本义 。先秦没有此字,秦汉才出现,多用于上告下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新附》-诏,告也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-负剑辟咡诏之,出入有诏于国。 、 蔡邕《独断》。注:“诏,诰也。有三品。”-上诏书者。 、 《穆天子传》-以诏后世。 、 《史记·绛侯周勃世家》-于是上乃使使持节诏将军。 、 清·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-集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而诏之曰。
【组词】
诏众、 诏赞
2.
【函】
(象形。今隶误作函。本义:舌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圅,舌也。 、 《国语·楚语》。注:“入也。”按,如舌之在口中也。-若合而函吾中。 、 《通俗文》-口上曰臄,口下曰圅。 、 《广雅·释亲》-噱,圅舌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