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2 02:42:11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2 02:42:11
判令:指法院或法官根据法律规定,对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或命令。它通常涉及对争议的解决、责任的分配或特定行为的指示。
判令一词源自汉语,由“判”和“令”两个字组成。在古代,判指的是判断、裁决,令则有命令、指示的含义。随着法律体系的发展,判令逐渐成为法律领域的专业术语,指代法院的正式裁决。
在**文化中,判令象征着法律的权威和公正。它体现了社会对法律的尊重和依赖,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。
判令一词往往带有一种严肃和权威的情感色彩。它让人联想到法庭、法官和正义,引发对法律程序和结果的尊重和信任。
在日常生活中,我曾目睹一起邻里纠纷的调解过程,最终通过法院的判令得以解决,这让我深刻体会到判令在解决争议中的重要作用。
在诗歌中,我可以这样使用“判令”:
在正义的天平上,
判令如晨曦般降临,
驱散了黑暗的阴影,
为迷途的灵魂指引方向。
视觉联想:想象一个庄严的法庭,法官手持法槌,宣读判令的场景。 听觉联想:听到法槌敲击的声音,伴随着法官宣读判令的庄严语调。
在英语中,“判令”可以对应为“decree”或“order”。Decree强调的是正式和权威的决定,而order则更广泛地指代任何形式的命令或指示。
判令作为一个法律术语,不仅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,也反映了社会对法律的依赖和尊重。在语言学*和表达中,理解和正确使用判令对于传达法律概念和维护法律尊严至关重要。
1.
【判】
(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:分,分开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判,分也。 、 《诗·周颂·访落》-继犹判涣。 、 《左传·庄公三年》-纪于是乎判。 、 《国语·周语中》-若七德离判,民乃携贰。 、 柳宗元《封建论》-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。
【组词】
判割、 判妻、 判散、 判礼、 判迹、 判裂
2.
【令】
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集聚的“集”;下面是“人”,象跪在那里听命。从集从人,表示集聚众人,发布命令。本义:发布命令)。
同本义(上对下有所指示)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令,发号也。 、 《诗·齐风·东方未明》-倒之颠之,自公令之。 、 《孟子·离娄上》-既不能令,又不受命。 、 《论语·子路》-其身正,不令而行。 、 陈寿《三国志》-令操已拥百万之众,挟天子以令诸侯。 、 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-召令徒属曰。 、 《战国策·齐策》-乃下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