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15 18:40:32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15 18:40:32
1.诗朗诵﹑话剧等按照情节的需要配上音乐,以增强艺术效果。
1. 【配】 - (形声。从酉,己声。按:一说不从“己”声,应是“妃”省声。本义:用不同的酒配制而成的颜色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。吴善述广义校订:“配即《内则》注所谓以清与糟相配也。”-配,酒色也。
2. 【乐】 - (象形。小篆字形。象鼓鼙木架形。本义:音乐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。按,五声八音相比而成乐。-乐,五声八音总名。象鼓鞞,木其虡也。 、 《礼记·乐记》-乐者,天地之和也。夫乐者,先王之所以饰喜也。 、 《礼记·世本》-伶伦作乐。 、 《周礼·保氏》-二曰六乐,谓云咸韵夏濩武也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慎行论》-以乐传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