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08:06:27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08:06:27
责成治理。辩,通"办"。
1.
【责】
欠别人的财物 同: 债
【引证】
《周礼·小宰》。司农注:“称责,谓贷子。”-听称责以傅别。 、 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-薄敛已责。 、 《管子·轻重乙》-使无券契之责。 、 《汉书·淮阳宪王钦传》。注:“假贷人财物未偿者。”-博言负责数百万。 、 《书·金滕》-是有丕子之责于天。 、 《左传·桓公十三年》-宋多责赂于郑。 、 《战国策·齐策》-谁习计会,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? 、 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-岁竟,此两家常折券弃责。
2.
【辩】
(形声。从言,辡(biǎn)声。本义:辩论,申辩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辩,治也。 、 《周礼·乡士》-辩其狱讼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-分争辩讼。 、 《韩非子·八经》-辩者言之信。 、 《书·酒诰》-勿辩乃司。 、 《列子·汤问》-孔子东游,见两小儿辩斗。 、 明·马中锡《中山狼传》-狼亦巧辩不已以求胜。
【组词】
辩证;辩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