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21:32:42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21:32:42
判词:指法官或裁判员在审理案件后,根据法律和事实所作出的正式判决或裁定的书面表述。它通常包含了判决的理由、依据的法律条款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。
“判词”一词源自汉语,其中“判”指判断、裁决,“词”指言词、文字。在古代,判词可能更为简略,随着法律体系的发展,判词变得更加详细和正式。
在**文化中,判词代表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,是社会秩序和正义的体现。它不仅是对案件的处理,也是对法律精神的传达。
判词往往让人联想到严肃、正式和权威的场合。它可能引起人们对正义的期待或对不公的担忧。
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可能不会直接接触到判词,但在新闻报道或法律教育中,了解判词有助于我们理解法律程序和正义的实现。
在诗歌中,判词可以被用来象征命运的裁决或人生的转折点:
命运的判词已下, 人生的篇章翻新。 是非曲直,一纸定音, 世间公道,自有天平。
判词可能让人联想到法庭的场景,法官的庄严宣读,以及律师和当事人的紧张情绪。
在不同法律体系中,判词的形式和内容可能有所不同,但其核心功能——记录判决和理由——是普遍的。
判词作为法律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,不仅记录了案件的处理结果,也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。在语言学*和表达中,了解判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语言的严谨性和权威性。
1.
【判】
(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:分,分开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判,分也。 、 《诗·周颂·访落》-继犹判涣。 、 《左传·庄公三年》-纪于是乎判。 、 《国语·周语中》-若七德离判,民乃携贰。 、 柳宗元《封建论》-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。
【组词】
判割、 判妻、 判散、 判礼、 判迹、 判裂
2.
【词】
(形声。从言,司声。本义:言词。按,“辞”、“词”在“言词”这个意义上是同义词。但在较古的时代,一般只说“辞”,不说“词”。汉代以后逐渐以“词”代“辞”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词,意内而言外也。 、 《世说新语·轻诋》-词色甚强。 、 杜甫《石壕吏》-听妇前致词:三男邺城戍。 、 宗臣《报刘一丈书》-门者故不入,则甘言媚词,作妇人状,袖金以私之。
【组词】
名词;动词;形容词;词色、 词锋、 词不达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