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1 03:32:35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03:32:35
“但书”是一个汉语词汇,源自法律术语,指的是在法律条文中,紧跟在主要规定之后,用以限制、修正或补充主要规定的附加条款。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“但是书写的”,即在主要内容之后,通过“但是”这一转折词引出的补充说明。
在法律文本中,“但书”用于明确界定主要规定的适用范围,或者对某些特殊情况进行例外处理。在文学作品中,这个词汇可能被用来模拟法律文本的严谨性,或者在叙述中引入转折,增加情节的复杂性。在口语中,虽然不常用,但可以用来强调某个观点的例外情况或限制条件。
同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在于,“但书”更特指法律文本中的附加条款,而“附则”、“例外”和“限制条件”则更广泛地用于各种文本和语境中。
“但书”一词源自古代汉语,最初用于法律文献,随着时间的推移,其使用范围逐渐扩大,但主要仍保留在法律和正式文本中。
在**,法律文本的严谨性和详尽性要求高,因此“但书”在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。它体现了法律对各种可能情况的预见性和周密性。
“但书”一词给人以严谨、正式的感觉,同时也可能引发对限制和例外的关注,有时会带来一种负面或限制性的情感联想。
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可能不会直接使用“但书”这个词,但在讨论合同、协议或规则时,理解“但书”的概念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把握条款的含义。
在诗歌中,可以这样使用:“爱情如法律般庄严,但书是,心若变,一切皆空。”
想象一部法律剧中的场景,律师在法庭上引用“但书”来辩护,这个词汇可能与严肃的法庭氛围、律师的严谨言辞以及紧张的背景音乐相联系。
在英语中,类似的法律术语可能是“notwithstanding clause”或“exception clause”,它们在功能上与“但书”相似,但在表达和使用上有所不同。
“但书”是一个具有特定法律背景的词汇,虽然在日常生活中不常用,但在法律学*和专业领域中非常重要。理解“但书”的概念有助于我们更精确地解读法律文本和其他正式文件。
1.
【但】
(形声。从人,旦声。①本义:脱去上衣,露出身体的一部分。经传皆以袒为之。②只,仅,不过)。
表示范围,相当于“只”,“仅”。
【引证】
《乐府诗集·木兰诗》-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。 、 《史记·李斯传》-天下所以贵者,但以闻声。
【组词】
但已、 但凭、 但可
2.
【书】
(形声。从聿,者声。聿(yù),即笔。隶书省“者”成“曰”。《说文》:“书,箸也。”箸(著)即显明。合起来表示用笔使文字显明,“者、箸”音近,故“者”有表意作用。本义:书写,记录,记载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按说文序云:“著于竹帛谓之书。”-書,著也。 、 《周礼·保氏》-五曰六书。 、 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》-作书。上古以刀录于竹若木,中古以漆画于帛,后世以墨写于纸。 、 《易·系辞》-易之以书契。 、 《尚书序》疏-书者,以笔画记之辞。 、 《论语·卫灵公》-子张书诸绅。 、 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-乃丹书帛曰:“陈胜王”,置人所罾鱼腹中。 、 明·高启《书博鸡者事》-大书一“屈”字,以两竿夹揭之,走诉行御史台。 、 方苞《狱中杂记》-众言同,于是乎书。
【组词】
书候、 书孽、 书记手、 书画卯酉、 书文、 书抄、 书具、 书券、 书砚、 书狱、 书命、 书格、 书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