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18:26:36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18:26:36
把罪人的家属发配为奴隶。
1.
【配】
(形声。从酉,己声。按:一说不从“己”声,应是“妃”省声。本义:用不同的酒配制而成的颜色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吴善述广义校订:“配即《内则》注所谓以清与糟相配也。”-配,酒色也。
2.
【没】
(会意 表示入水有所取。本义:沉没水中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没,沉也。 、 《庄子·列御寇》-其子没于渊。 、 《荀子·议兵》-若赴水火,入焉焦没耳。 、 《庄子·大宗师》-梦为鱼而没于渊。 、 《世说新语·自新》-或浮或没。 、 唐·白居易《钱塘湖春行》-浅草才能没马蹄。 、 清·邵长蘅《青门剩稿》-水不没顶。 、 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-没水而死。
【组词】
沉没、 淹没、 没胫、 没不煞、 没溺、 洪水没过了大坝;没漂、 没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