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6-01 02:03:55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6-01 02:03:55
诛:惩罚。指不问罪行,只根据其用心以认定罪状。也指揭穿动机的评论。
你那里晓得,那时他虽满嘴只说未将剪子带来,其实只想以手代剪。这个“撕”字乃~,如何不切!
1.
【诛】
(形声。从言,朱声。本义:声讨、谴责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诛,讨也。 、 《白虎通》-诛,代。诛犹责也。 、 《周礼·太宰》-诛以驭其过。 、 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-诛求无厌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。注:“罚也。”-齿路马有诛。 、 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-得志于诸侯,而诛无理,曹其首也。 、 《论语·公冶长》-于予与何诛? 、 汉·桓宽《盐铁论·本议》-甚悖逆不轨,宜诛讨之日久矣。
【组词】
诛放、 诛远、 诛惩、 诛心
2.
【心】
(象形。据甲骨文和小篆,中间像心;外面像心的包络。本义:心脏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按,在肺之下,膈膜之上,着脊第五椎。形如莲蕊,上有四系,以通四脏。心外有赤黄裹脂,谓之心包络。-心,人心也。在身之中,象形。 、 《吕氏春秋》-其祀中霤,祭先心。 、 方苞《狱中杂记》-顺我,即先刺心;否则,四肢解尽,心犹不死。
【组词】
心腹之病、 心上刃、 心肝肐蒂、 心气、 心系、 心脾
3.
【之】
(会意。象艸过屮。枝茎益大。本义:出,生出,滋长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之,出也。象艸过屮,枝茎益大有所之,一者,地也。 、 《礼记》。俞樾平议:“此之字乃其本义。未之者,未出也。”-如语焉而未之然。
4.
【论】
(形声。从言,仑(lún)声。本义:评论,研究。引申为“议论”)。
议论, 分析和说明事理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论,议也。 、 《论语序集解》-论理也,次也。 、 《周礼·考工记》。注:“谓谋虑治国之政令也。”-坐而论道。 、 《史记·张仪传》-臣请论其故。 、 宋·胡仔《苕溪渔隐丛话》-留连论诗。 、 《资治通鉴·汉纪》-与蒙论议。 、 诸葛亮《出师表》-每与臣论此事。 、 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-十几人论议。
【组词】
论道、 论黄数黑、 论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