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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2 10:10:25
比喻以不正当手段获益。
1.
【盗】
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意思是:看到人家的器皿就会贪婪地流口涎,存心不善。本义:盗窃,偷东西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、 《荀子·脩身》-窃货曰盗。 、 《庄子·山水》-君子不为盗,贤人不为窃。 、 《左传·僖公二十四年》-窃人之财犹谓之盗。 、 《左传·文公十八年》-盗器为奸。 、 《荀子·不苟》-盗名不如盗货。 、 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-如姬果盗兵符与公子。 、 《晏子春秋·内篇杂下》-齐国人善盗乎?
【组词】
偷盗、 盗跖下惠、 盗名
2. 【食】 ——用于人名的字。如汉代的郦食其、审食其。
3.
【致】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致,送诣也。 、 《易·象下传》-君子以致命遂志。 、 《诗·卫风·竹竿》-远莫致之。 、 《诗·卫风·聘礼》-卿致馆。 、 《仪礼·曾子问》-殷人既葬而致事。 、 《荀子·解蔽》-远方莫不致其珍。 、 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-令曰:“得李广必生致之。” 、 清·黄宗羲《柳敬亭传》-致敬亭于幕府。 、 清·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-致电上海。
【组词】
致聘
招引;招致。
【引证】
汉·贾谊《过秦论》-致天下之士。 、 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-致食客三千人。(致,招致,招徕。) 、 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-不可屈致。 、 《三国演义》-今宜厚待刘禅,以致孙休。 、 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-致孤危托落。(致,招致,造成。) 、 《明史》-致此疾困。
【组词】
导致、 致病;致残;致人、 致士、 致聘
4.
【饱】
(形声。从食,包声。本义:吃足)。
同本义。与“饥”相对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饱,厌也。 、 《广雅》-饱,满也。 、 《诗·小雅·执竞》-既醉既饱。 、 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-乐岁(丰年)终身饱。 、 唐·韩愈《杂说》-食不饱,力不足。 、 清·周容《芋老人传》-生为之饱。
【组词】
酒足饭饱;饱食暖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