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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食者:吃肉的人,引伸为有权位的人;鄙:鄙陋。旧时指身居高位、俸禄丰厚的人眼光短浅。
肉食者鄙,未能远谋。
彼唯有见于近而无见于远,有察于寡而无察于多,~,端推此辈。
1.
【肉】
(象形。甲骨文 字形,小篆,象动物肉形。“肉”是汉字的一个部首。本义:动物的肌肉)。
指供食用的动物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段注:“胾,大脔也,谓鸟兽之肉。…人曰肌,鸟兽曰肉。”-肉,胾肉。 、 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-公赐之食,食舍肉。 、 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-七十者可食肉矣。 、 《礼记·曾子问》-不归肉。 、 《周礼·内饷》-辨体名肉物。
【组词】
吃肉;蟹肉;家禽的黑肉;肉醢、 肉山脯林、 肉林、 肉腥、 肉糜、 肉羹
2. 【食】 ——用于人名的字。如汉代的郦食其、审食其。
3.
【者】
(《说文》:“别事词也。相当于“这”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五代·王衍《醉妆词》-那边走,者边走,莫厌金杯酒。
【组词】
者回、 者般、 者流、 者番、 者里、 者个、 者边
4.
【鄙】
(形声。从邑,啚(bǐ)声。本义:五百家(周代户口单位)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鄙,五酂为鄙。 、 《周礼·遂人》-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,四里为酂,五酂为鄙,五鄙为县,五县为遂。 、 《周礼·宰夫》。注:“五百家为鄙。”-县都之治。 、 《周礼·太宰》。注:“都之所居曰鄙。都鄙距国五百里,为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。”-以八卿治都鄙。 、 《吕氏春秋》。高诱注:“鄙,五百家也。”-命司徒,循行县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