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2 06:13:03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2 06:13:03
传说冥司的衙吏﹑杂差。
1.
【鬼】
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下面是个“人”字,上面象一个可怕的脑袋(非“田”字),是人们想象中的似人非人的怪物。“鬼”是汉字部首之一,从“鬼”的字大多与迷信、鬼神有关。本义:迷信的人认为人死后有“灵魂”,称之为“鬼”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鬼,人所归为鬼。 、 《礼记·祭义》-众生必死,死必归士,此之谓鬼。 、 《易·睽》-载鬼一车。 、 《诗·小雅·何人斯》-为鬼为蜮。 、 《淮南子·本经》-苍颉作书鬼夜哭。 、 《楚辞·屈原·国殇》-身既死兮神以灵,子魂魄兮为鬼雄。 、 林觉民《与妻书》-吾作此书时,尚是世中一人;汝看此书时,吾已成为阴间一鬼。
【组词】
鬼伯、 鬼雄、 鬼物、 鬼教
2.
【判】
(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:分,分开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判,分也。 、 《诗·周颂·访落》-继犹判涣。 、 《左传·庄公三年》-纪于是乎判。 、 《国语·周语中》-若七德离判,民乃携贰。 、 柳宗元《封建论》-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。
【组词】
判割、 判妻、 判散、 判礼、 判迹、 判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