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20:59:03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20:59:03
枉杀:字面意思是“错误地杀害”或“无辜地杀害”。它强调了杀害行为的错误性和不公正性,通常指的是在没有正当理由或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杀害某人。
“枉杀”一词源自汉语,由“枉”(错误的、不公正的)和“杀”(杀害)组成。在古代文献中已有使用,如《左传》等历史文献中提及的冤案。
在文化中,“枉杀”常常与冤案、司法不公联系在一起,反映了社会对正义和公平的追求。在历史上,许多著名的冤案都涉及枉杀,这些在文化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。
“枉杀”这个词带有一种悲剧性和不公正的情感色彩,让人联想到无辜者的牺牲和正义的缺失。它激发了对正义的渴望和对不公正的愤怒。
在现实生活中,如果遇到或听说有关枉杀的,我会感到非常震惊和愤怒,同时也会思考如何通过法律和社会途径来防止类似的发生。
在诗歌中,可以使用“枉杀”来表达对无辜牺牲者的哀悼和对正义的呼唤:
在那无星的夜,
枉杀的灵魂飘荡,
寻求那未得的正义,
在风中低语,
诉说着不公与哀伤。
在英语中,类似的词汇可能是“wrongful death”或“unjust killing”,它们在表达上与“枉杀”相似,都强调了杀害的不公正性。
“枉杀”这个词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对正义的追求和对不公正的反感。在语言学*和表达中,理解这个词的深层含义有助于更准确地表达对不公正*的态度和情感。通过深入学“枉杀”,我更加意识到语言的力量和其在社会正义中的作用。
1.
【枉】
(形声。从木,王声。本义:弯曲;不正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枉,邪曲也。 、 《荀子·王霸》-是犹立直木而求其景之枉也。 、 宋·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-枉道速祸。 、 明·高启《书博鸡者事》-枉用三尺。
【组词】
枉法营私、 枉矢、 枉径、 枉策、 枉路、 枉渚、 枉木、 枉直
2.
【杀】
(形声。从殳,杀声。古字作“杀”,甲骨文字形,在人(大)的下方做上一个被剁的记号,表示杀。殳(shū):兵器。从殳表示与杀有关。本义:杀戮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殺,戮也。 、 《墨子·三辩》-武王胜殷杀纣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仲秋》-杀气浸盛。 、 《考工记·冶氏》-为杀矢。 、 《谷梁传·昭公十三年》-杀其君,虔于乾溪。 、 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-杀人以梃与刃,有以异乎? 、 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下》-子罕杀宋君而夺政。 、 陶潜《桃花源记》-设酒杀鸡作食。 、 唐·柳宗元《捕蛇者说》-然得而腊之以为饵,可以已大风、挛踠、瘘、疠,去死肌,杀三虫。
【组词】
杀猪;杀鸡;杀戒、 杀坏、 杀落、 杀坯、 杀鸡扯脖、 杀人灭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