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1 03:51:57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03:51:57
打官司 是一个汉语词汇,字面意思是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或纠纷,通常涉及诉讼活动。它指的是当事人因某种法律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,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公正的判决或裁决。
“打官司”一词源于古代汉语,其中“打”字有进行、从事的意思,“官司”则指官方的事务,特别是法律事务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个词逐渐固定下来,专门指代法律诉讼。
在**文化中,“打官司”往往被视为解决争议的最后手段,因为它通常涉及较高的成本和时间投入。社会普遍认为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是一种正式和权威的方式。
提到“打官司”,人们可能会联想到法庭的严肃氛围、律师的辩论、以及法律程序的复杂性。这个词汇可能会引起紧张、焦虑或期待公正裁决的情感。
个人经历中,可能会有与“打官司”相关的经历,比如作为证人参与诉讼,或者作为当事人经历法律程序。
在诗歌中,可以将“打官司”融入描述正义与非正义斗争的场景,或者在故事中作为推动情节发展的关键**。
结合法庭的图片或法官敲击法槌的声音,可以增强“打官司”这一词汇的视觉和听觉联想。
在不同语言中,如英语中的“go to court”或“litigate”,虽然表达方式不同,但都指代类似的法律诉讼过程。
“打官司”是一个涵盖广泛法律活动的词汇,它在不同语境和领域中都有其特定的用法和含义。了解和掌握这个词汇,对于理解法律程序和文化背景具有重要意义。
1.
【打】
量词,指十二个
【组词】
一打火柴、 一打鸡蛋、 一打铅笔
2.
【官】
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从“宀”(mián), 以冖覆众,则有治众的意思。本义:官吏,官员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官,吏事君也。 、 《礼记·明堂位》-有虞氏官五十,夏后氏官百,殷二百,周三百。 、 《礼记·王制》-任官然后爵之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-在官言官。 、 《礼记·祭法》。注:“官师:中士、下士也。”-官师一庙。 、 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-举不失选,官不易方。 、 明·崔铣《记王忠肃公翱三事》-公一女,嫁为畿辅某官某妻。 、 《聊斋志异·促织》-此物故非西产,有华阴令欲媚上官,以一头进。
【组词】
文官;武官;京官;地方官;清官;贪官;军官;教官
3.
【司】
(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表示一个人用口发布命令,有统治、管理义。从反后,意思说,与帝王“后”相对为“司”,即有司。本义:职掌,主管)。
同本义(含负责掌握、处理之意)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司,臣司事于外者。 、 《广雅》-司,臣也。 、 《小尔雅》。按,周官四十有一司,司者,理其事也。-司,主也。 、 《周礼·师氏》-司王朝。 、 《广雅》-司,主也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。疏:“凡言司者,总其领也。”-曰司徒。 、 《韩非子·三守》-至于守司囹圄,禁制刑罚,人臣擅之,此谓刑劫。 、 《韩非子·扬权》-使鸡司夜,令狸执鼠,皆用其能,上乃无事。 、 宋·苏轼《教战守》-役民之司盗者,授之以击刺之术。
【组词】
各司其事;司籍、 司掌、 司方、 司铎、 司衡、 司勋、 司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