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1 00:52:26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00:52:26
用语的惯例。
1.
【语】
告诉,使知道。
【引证】
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-公语之故,且告之悔。 、 《论语·阳货》-吾语女。 、 《三国志·方使传》-若引其许,若至,语人。 、 晋·干宝《搜神记》-夫语妻曰:“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…往必杀我。” 、 清·彭端淑《为学一首示子侄》-贫者语于富者曰…
【组词】
语言、 语其友;不以语人
2.
【例】
(形声。从人,列声。本义:比照) 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按,礼记服问:上附下附,列也。公别比例之义。古只作列,此字后出。-例,比也。 、 元·刘壎《隐居通议·欧阳公》-举此以例其余。
【组词】
溯古例今;以此例比
类;列。
【引证】
文天祥《指南录后序》-扬州城下进退不由,殆例送死。
【组词】
不在此例;例及、 例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