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08:23:26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08:23:26
犹谴责。
1.
【责】
欠别人的财物 同: 债
【引证】
《周礼·小宰》。司农注:“称责,谓贷子。”-听称责以傅别。 、 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-薄敛已责。 、 《管子·轻重乙》-使无券契之责。 、 《汉书·淮阳宪王钦传》。注:“假贷人财物未偿者。”-博言负责数百万。 、 《书·金滕》-是有丕子之责于天。 、 《左传·桓公十三年》-宋多责赂于郑。 、 《战国策·齐策》-谁习计会,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? 、 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-岁竟,此两家常折券弃责。
2.
【谴】
(形声。本义:责备,斥责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谴,谪问也。 、 《苍颉篇》-谴,呵也。 、 《诗·小雅·小明》-畏此谴怒。 、 《孔子家语·五行》-闻而谴友。 、 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上》-某时有客过而予汝金,因谴之。 、 《西游记》-前者,失救泾河老龙,获谴于我皇后帝。
【组词】
谴谪、 谴斥、 谴告、 谴呵、 谴咎、 谴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