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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01:55:47
鄙陋谬误。多用作谦辞。
1.
【鄙】
(形声。从邑,啚(bǐ)声。本义:五百家(周代户口单位)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鄙,五酂为鄙。 、 《周礼·遂人》-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,四里为酂,五酂为鄙,五鄙为县,五县为遂。 、 《周礼·宰夫》。注:“五百家为鄙。”-县都之治。 、 《周礼·太宰》。注:“都之所居曰鄙。都鄙距国五百里,为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。”-以八卿治都鄙。 、 《吕氏春秋》。高诱注:“鄙,五百家也。”-命司徒,循行县鄙。
2.
【谬】
(形声。本义:极端错误,非常不合情理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谬,狂者之妄言也。 、 礼记·中庸》-考之三王而不谬。 、 《庄子》-天下悦之以谬悠之说。 、 《庄子·庚桑楚》-解心之谬。 、 《汉书·司马迁传》-故《易》曰:“差以毫厘,谬以千里。” 、 唐·魏征《谏太宗十思疏》-园喜以谬赏。 、 《荀子·儒效》-故闻之而不见,虽博必谬。 、 王安石《游褒禅山记》-今言“华”如“华实”之“华”者,盖音谬也。
【组词】
谬戾、 谬谈、 谬举、 谬种流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