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21 14:26:16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21 14:26:16
策论和判语。均为科举考试的项目。
1.
【论】
(形声。从言,仑(lún)声。本义:评论,研究。引申为“议论”)。
议论, 分析和说明事理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论,议也。 、 《论语序集解》-论理也,次也。 、 《周礼·考工记》。注:“谓谋虑治国之政令也。”-坐而论道。 、 《史记·张仪传》-臣请论其故。 、 宋·胡仔《苕溪渔隐丛话》-留连论诗。 、 《资治通鉴·汉纪》-与蒙论议。 、 诸葛亮《出师表》-每与臣论此事。 、 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-十几人论议。
【组词】
论道、 论黄数黑、 论冒
2.
【判】
(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:分,分开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判,分也。 、 《诗·周颂·访落》-继犹判涣。 、 《左传·庄公三年》-纪于是乎判。 、 《国语·周语中》-若七德离判,民乃携贰。 、 柳宗元《封建论》-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。
【组词】
判割、 判妻、 判散、 判礼、 判迹、 判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