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30 16:54:56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16:54:56
1.辞去职位。
1. 【辞】 - (会意。本义:诉讼,打官司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。按,分争辩讼谓之辞。-辞,讼也。 、 《后汉书·周纡传》。注:“辞案犹今案牍也。”-善于辞案条教。 、 《书·吕刑》-皇帝请问下民,鳏寡有辞于苗。
2. 【位】 - (会意。从人立。人站在朝廷上。本义:官吏在朝廷上站立的位置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-列中廷之左右谓之位。 、 《周礼·朝士》-掌外朝之位。 【组词】 位著(也作位宁古代宫殿,中庭左右两侧叫“位”,门屏之间叫“著”(或“宁”),故用以借指在朝居官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