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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30 19:38:35
指宋隐士林逋以鹤为子、以梅为妻事。亦喻指妻子儿女。
若比孤山林处士,但非鹤子梅妻。
健儿拥护出京都,~又橘奴。
1.
【鹤】
(形声。从鸟,隺(hè)声。本义:鹤科各种类鸟的统称,皆为大型涉禽)同本义 ,包括一小组体高的涉禽,外形如鹭但构造较接近于秧鸡,通常大于鹭,与鹭不同的是有分裂的颅骨,羽毛更紧密,部分秃顶,嘴较钝并在近中央处有较大鼻孔,后趾向上抬起。
【引证】
《广韵》-鹤,似鹄长喙。 、 《诗·小雅·鹤鸣》-鹤鸣于九皋。 、 《楚辞·刘向·九叹·远游》-腾群鹤于瑶光。
【组词】
鹤音、 鹤侣、 鹤唳、 鹤胫、 鹤语
2.
【子】
构词后缀。
加在动词或形容词词素后。
【组词】
胖子、 瘦子、 垫子
3.
【梅】
(形声。从木,每声。本义:楠木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山海经·中山经》-其木多梅梓。 、 《诗·秦风·终南》-有条有梅。 、 《诗·陈风·墓门》。按,子青不可食。-墓门有梅。
4.
【妻】
以女嫁人。
【引证】
《汉书·吴芮传》。注:“妻,嫁女与人也。”-黥布归芮,芮妻之。 、
娶女子为配偶。
【引证】
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-齐侯又请妻之。 、 《孟子》-好色,人之所欲,妻帝之二女,而不足以解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