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2 02:00:19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2 02:00:19
1.酌量免除。
1. 【量】 - ——见“打量”(dǎliang);“掂量”(diāngliang)。
2. 【放】 - (形声。从攴(pū),方声。本义:驱逐,流放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-放,逐也。 、 《楚辞·悲回风》-见伯夷之放迹。 、 刘向《列女传》-卿大夫外淫者放。 、 《虞书》-放驩兜于崇山。 、 《周礼·大司马》-放弑其君则残之。 、 《左传·襄公二十九年》-放其大夫。 、 《战国策·齐策》-齐放其大臣孟尝君于诸侯。 、 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-虽放流,眷顾楚国,系心怀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