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6-05 22:08:07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6-05 22:08:07
1.郡守的属吏; 官署名。掌言职。
1. 【议】 - (形声。从言,义声。本义:商议,讨论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-议,语也。 、 《广雅》。按,谓论事之宜。-议,谋也。 、 《诗·小雅·斯干》-唯酒食是议。 、 《荀子·王制》-法而不议。 、 《史记》-赵王悉召群臣议。 【组词】 议计、 议妥、 议婚
2. 【曹】 - 古代指诉讼的原告和被告。即两曹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段玉裁注-两曹,今俗所谓原告被告也。 -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或部门。 【引证】 《资治通鉴》-品其名位,犹不失下曹从事。 【组词】 曹干、 曹掾、 曹务、 法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