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28 22:05:59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4-28 22:05:59
施加惩罚; 过分的惩罚。
1.
【致】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致,送诣也。 、 《易·象下传》-君子以致命遂志。 、 《诗·卫风·竹竿》-远莫致之。 、 《诗·卫风·聘礼》-卿致馆。 、 《仪礼·曾子问》-殷人既葬而致事。 、 《荀子·解蔽》-远方莫不致其珍。 、 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-令曰:“得李广必生致之。” 、 清·黄宗羲《柳敬亭传》-致敬亭于幕府。 、 清·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-致电上海。
【组词】
致聘
招引;招致。
【引证】
汉·贾谊《过秦论》-致天下之士。 、 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-致食客三千人。(致,招致,招徕。) 、 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-不可屈致。 、 《三国演义》-今宜厚待刘禅,以致孙休。 、 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-致孤危托落。(致,招致,造成。) 、 《明史》-致此疾困。
【组词】
导致、 致病;致残;致人、 致士、 致聘
2.
【罚】
(会意。小篆字,从刀,从詈(lì,骂人)。“刀”指刑法。本义:处罚,惩办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罰,罪之小者。从刀、从詈,会意。未以刀有所贼,但持刀骂詈则应罚。 、 《墨子经》-罚上报下之罪也。 、 《周礼·司救》。注:“挞击之也。”-三让而罚。 、 《周礼·司市》。注:“播其肆也。”-小刑宪罚。 、 《楚辞·惜诵》-忠所罪以遇罚兮。 、 诸葛亮《出师表》-陟罚臧否,不宜异同。 、 清·方苞《狱中杂记》-皆不应重罚。 、 唐·魏征《谏太宗十思疏》-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。
【组词】
罚规、 罚约、 罚弗及嗣